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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反应器2台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山东 状态:进行中 加入收藏 打印 下载
更新时间: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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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设备反应器2台运输服务
项目要求:
2.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力,报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营业范围应包含本次采购的服务内容;
2.2 供应商须为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资格的供应商且状态为“正常”,且供应商类型为服务商。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黑名单及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供应商在开标时不能是被中石油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或用户单位“终止”或“中止”交易状态的供应商,其投标产品/服务的状态不是“冻结”状态。
2.3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近 3 年以内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包括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采购方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刑政处罚、被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2有罪等)。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点击信息公示-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2.4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1日期间不少于1笔运输货物规格(直径或长度或重量)不小于最大标的物 80%的类似设备陆路运输业绩。有效业绩证明为运输合同及发票扫描件。运输业绩合同的相对人必须为货物生产企业或最终用户,不认可转包其他运输企业的业绩。类似业绩指:石化工程塔器、容器、反应器等静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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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
http://www.yscz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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