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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物流服务商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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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9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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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 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船资质文件或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批准证书》等资质证明文件,所有资质文件皆应年审合格。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凭银行资信证明或履约保证金做担保。
(4)业绩要求:供应商根据自身优势,可挑选国内港段或国际海运段或目的港段进行对应报价,并附上对应近三年历史业绩资料(不限于合同、报关单等证明)。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