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68636066
172 7675 4098 156 1156 6180
平板车运输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福建
状态:进行中
加入收藏
打印
下载
| 更新时间: | 2026年01月20日 |
| 招标文件: | 您暂无下载权限 |
| 会员状态: |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如果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相关内容,公司成立时间须满5年(截止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
2.2 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 具备不少于5台自有17.5米平板车辆(须提供车辆完整的机动车行驶证,包含附页)。
2.4 提供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同类汽车物流服务经验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具备与国内汽车整车厂合作的物流服务经历,提供合同、服务协议、客户确认函等材料佐证。
(2)2025年度实际承运台数不低于300辆,须同时提供合同、对账单、发票等材料佐证。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