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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外租仓库项目公开寻源(第三次)公告

来源:时间:2022-07-26

新增外租仓库项目公开寻源(第三次)公告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绵阳市酒鑫鑫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新增外租仓库项目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寻源工作。

一、项目名称:新增外租仓库项目。

二、项目简介:拟租赁仓库存储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仓库在绵阳市区内,消防符合丙类要求,租赁期限1-3年。

三、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仓库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具备不动产权证(如仓库为租赁的,还需提供仓库租赁合同);

2.仓库消防符合丙类要求,具有消防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3.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4.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各级国资监管部门通报;

5.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寻源时间:2022年7月26日09:00至2022年8月1日17:00(北京时间)。

五、寻源提交资料:符合要求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寻源时间内提交下列资料:

1.主体证明材料(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需提供)。

3.权属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如仓库为租赁的,还需提供仓库租赁合同)。

4.消防验收证明(消防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5.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六、资料提交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09779647@qq.com。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酒鑫鑫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飞云大道中段369号丰谷酒业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电话:0816-2565421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7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85337218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

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2

承诺函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意向供应商,现承诺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9.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10.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提供的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各级国资监管部门通报;

11.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被取消参与资格。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友情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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