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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惠州市配送中心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告
广东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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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10月22日 |
| 招标文件: | 您暂无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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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车辆要求:
2.1投标人须自有或租赁4台(含)以上4.2米和1台(含)以上3米厢式冷藏运输车辆;1台或以上7.6米厢式车辆(8吨车,主要用于常温奶提货)。
2.2投标人所投的车辆需附年检有效的行驶证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交强险复印件作为车辆合法性证明材料,如车辆为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及证件。
2.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必须配备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GPS),需提供合同协议或第三方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惠州市区域内拥有建筑面积500㎡以上的仓库(需提供以下任一证明资料:仓库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自有证明)。
4、2023年至今完成过乳制品/饮料类冷链配送年度服务项目或乳制品/饮料类销售配送业绩,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服务合同或销售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