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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LNG车辆运输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公告
湖北/浙江/福建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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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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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危险货物运输(2类1项)资质;
3.3 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道路运输安全)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有效注册;
3.4 投标人须具备自有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车辆(核载吨位不得低于20吨/辆)须为LNG低温运输槽罐车,数量不少于10辆;
3.5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承接过一项LNG运输服务;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