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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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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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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5.投标人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从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涵盖液化石油气/LPG)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且该等制度已在实际经营中有效运行;
6.标段一:投标供应商配备的车辆总核定载质量不少于55吨;所有车辆须为合法有效的2类(气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且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
6.标段二:投标供应商配备的车辆总核定载质量不少于55吨;所有车辆须为合法有效的2类(气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且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
6.标段三:投标供应商配备的车辆总核定载质量不少于26.5吨;所有车辆须为合法有效的2类(气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且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
6.标段四:投标供应商配备的车辆总核定载质量不少于15吨;所有车辆须为合法有效的2类(气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且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
6.标段五:投标供应商配备的车辆总核定载质量不少于15吨;所有车辆须为合法有效的2类(气体)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包含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2.1项>)且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技术等级评定为一级;
7.投标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异地经营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回执或相关证明文件;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须在合同签订时提交采购人备案;
8.投标人可使用相同的运输车辆及人员参与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需要提供《自有车辆及人员投入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