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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国际商业渠道业务入围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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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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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货物运输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根据税务管理要求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四川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专用资格条件
包1:国际航空干线运输
投标人须具备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计不低于(含)金额人民币200万元的类似国际航空干线运输项目的业绩证明。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与任意航司直接签订的国际航空货运销售代理/服务协议。
包2:国际铁路干线运输
投标人须具备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累计不低于(含)金额人民币100万元的国际铁路干线运输项目业绩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与任意班列公司直接签订的国际铁路销售代理/服务协议。
包3:国际水路干线运输
1.投标人须具备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累计不低于(含)金额人民币100万元的类似国际水路干线运输项目的业绩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与任意船公司直接签订的国际海运/水运销售代理/服务协议。
包4:国际卡航干线运输
1.投标人须具备从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一日,累计不低于(含)金额人民币100万元的类似国际卡航干线运输项目的业绩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与任意卡航公司直接签订的国际卡航销售代理/服务协议,或自有车辆具备跨境运输资质。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