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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8年度蜡石自提运输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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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5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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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有意外事件等造成损失时的直接赔付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能力及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承诺函里声明)。
(2)同意接受招标人支付方式为月结30天条件(详见说明),同意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运费;(在投标承诺函里声明)。
关于月结30天的说明:中标人每月25号提交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期间的运输记录,招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双方均无异议时开具运输发票并附相应的货运签收单。招标人收到发票及货运签收单之日起,30天后所在月份的月底前结清。(例:9月25日开始对账,3个工作日完成对账中标人即可开票(假定9月28日),以电子发票为例28日可以收到发票及相关单据,从该日后推30天即10月28日,招标人将在10月31日前支付)
(3)所派遣车辆符合装货地、卸货地地方政府及装卸车单位的关于车型、行驶路线、禁行及准入要求、环保排放等方面的要求;符合装车、卸车单位对厂区道路行驶的要求、装卸作业的要求(如采用高栏车时高栏可全拆卸等);(在投标承诺函里声明)。
(4)能为客户提供在途货物的防护方案措施。(提供书面货物防护方案,说明在装车完毕后有哪些防护措施、如何确保驾乘人员在招标人范围内的人身安全,运输过程有哪些检查和应对措施)。
(5)能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进度的查询方案和货物的提送方案。
(6)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必须有一个大宗散货 / 粉状 / 颗粒状原料物流运输服务业绩。(以提供的有效合同为准)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