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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苯运输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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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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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3类运输资质。
(2)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甲苯运输汽槽车10辆及以上,且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6年08月1日之后。须提供响应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驾驶员一押运员)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3)供应商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
(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甲苯运输服务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