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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国项目陆运代理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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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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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国际陆运服务经验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运输资质:具备国际货运代理相关资质认证,提供国际货运代理备案表、道路运输资质,提供自有或第三方合作仓库、合作车队情况简介及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响应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陆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且每年对应主营业务收入均达到100万元以上。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响应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服务业绩要求:熟悉各类货物进出口操作流程,特别对工程物流的进出口、服务归类等业务非常熟悉,具有工程项目海外物流的经验,如建筑材料、工程机械设备等。提供2024、2025年每年一项境外项目陆运代理业绩(含相应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及对应发票)。
5.服务能力:在二连浩特口岸拥有完善的代理服务网络,能够提供门到门等多种运输服务模式,具备较大的货物集散和中转能力,提供自有或第三方合作仓库、合作车队情况简介。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