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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华南地区(广州、深圳、厦门)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四次)招标公告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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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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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质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3.7船舶证书名录)。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自成立至今加盖企业公章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影印件,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2)需要提供投保财险类:《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沿海内河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人员类:提供船员的《工伤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运输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相对应的发票不少于一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指沥青、燃料油(重质燃料油)、油浆、渣油运输项目业绩。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