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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中国境内重点港口至非洲国家重点港口发运货物国际货运代理服务补充服务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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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4月13日 |
| 招标文件: | 您暂无下载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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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具有国际货运代理资格,须提供国际货运代理资格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具有五年及以上的国际货运代理经验,熟悉国际物流市场的运作和规则,特别是熟悉对外承包工程类的国际物流,能够提供专业的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④投标人须具备操作食品、白酒等物品商检的能力和经验;具备多港口(包括天津、青岛、上海等多个港口)运作能力,具备覆盖重点港口的出口能力。(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3.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不满一年企业,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②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5年1月1日(含)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货运代理服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提货单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建议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函)
②投标人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及企业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显示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以后的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