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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乙酸乙烯运输(漳州古雷-潮州中湛码头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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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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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酸乙烯酯属第3类危险品,物流商必须具有相应化学品3类经营类别及专用槽罐车(需提供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材料评审时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二)有相应匹配的车辆数量(以下情况二选一) 1.参选物流商需提供自有罐式不锈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少于10辆,其中至少2辆具备承运乙酸乙烯酯的资质与条件(提供罐检报告,牵引车头、挂车的行驶证、运输证及牵引车头商业保险保单)。 2.参选物流商须提供不少于5辆自有罐式不锈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运输车辆总数不少于10辆,且其中至少2辆具备承运乙酸乙烯酯的资质与条件(提供罐检报告,牵引车头、挂车的行驶证、运输证及牵引车头商业保险保单)。 本条所述“实际控制权”涵盖登记在参选物流商其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下的车辆,以及签订不可撤销长期租赁合同(租期≥1年)的车辆。以上材料评审时应在检验有效期内。
(三)因乙酸乙烯酯存在集中送货的情形,在业务高峰期,古雷至中湛方向单日装货量可达10车。为此,物流商须具备临时调配其他合规车辆的应急协调能力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