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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轻质燃料油产品水路运输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浙江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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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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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的运输企业。
3.1.2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运输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具备海事部门要求的各项资质(证书详见船舶证书要求)。
取证时间在2021年9月8日前船舶,根据国内船舶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1年第1号),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
(1)《营业执照》(船舶经营人,系指船舶证书上标明的经营人,下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货船适航证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载重线证书》;
(6)《船舶舱容检定证书》;
(7)《海上船舶吨位证书》;
(8)《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油污险保单》;
(9)《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10)《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11)《船舶年审合格证》;
(12) 船舶检验证书薄中船舶主要项目部分这一页、船舶主要设备一览表、船舶安全附件一览表。
(13)《燃油污染及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
取证时间在2021年9月8日后的船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海船应持证书、文书清单的公告》要求,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以下证书:
(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3)《船舶舱容检定证书》;
(4)《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
(5)《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油污险保单》;
(6)《船舶安全管理证书》(5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
(7) 《燃油污染及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
3.2 财务要求:
需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新注册未满一年可以不提供)。
3.3 业绩要求:
近两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与本项目同类的运输业绩(需提供承运服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石脑油、馏分油(轻质燃料油)成品油业绩通用】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