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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读懂“进口海运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来源:海关发布时间:2024-04-09

海洋运输是国际物流中最主要的运输方式,近年来,海运成本不断上涨,运输方为弥补额外增加的成本设置了种类繁多的海运附加费。

不少企业反映,由于对海关审价法规不熟悉,而运输相关费用构成也比较庞杂,有时不了解哪些项目是应税的,如何向海关申报,从而导致漏报有关费用。今天,小编带大家一同了解一下上述问题。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第213号令)第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运输及其相关费用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与运输有关;应计算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由买方实际支付、应当支付的。

01与运输有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与运输有关:1.进口货物的基本运费;2.进口货物的运输附加费;3.引航费、拖轮费、解缆费等港口费用;4.运输途中发生的仓储费用;5.运输途中产生的其他费用。

02应计算至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
境内输入地点,是指在承运进口货物的国际航行运输工具进入我国关境后,进口货物首次离开该运输工具的地点。
起卸前,是指货物起卸行为开始之前。“起卸前”是区分各项费用需不需要申报的重要节点。起卸后的费用不需要申报。

03由买方实际支付、应当支付的
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当按照买方实际支付、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对于起卸前已经计入进口货物的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不应重复计入完税价格。

海关提醒
若同时符合以上三点,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不同的物流代理对于附加费的处理方式不同。如果相关附加费用未包含在运费中,而是由物流代理单独收取,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应该调整计入完税价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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