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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境内(支线)疫苗配送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年0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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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采购人将于评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提供投标人2021年度及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2)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
4、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持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5、具有合规有效的公司资质:投标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药品经营企业的,可以提供《医药三方物流资质或批件》、《药品GSP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