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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终端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4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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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个人提供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相关文件应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银行存款证明。
3、投标人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投标人需提供:1)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2)最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交纳清单、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投标人需提供:相应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