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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物流业务运力池入围供应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四川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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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6年0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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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经授权的分支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货物运输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根据税务管理要求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并将对应供应商列入四川邮政省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6.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四川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直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