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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027年电子级氟化氢及电子级氢氟酸产品运输询价公告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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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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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具有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报价人须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危险货物运输(8类)能力,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报价人需具有无水氟化氢物流营运经验,提供1份2020年-2025年期间无水氟化氢运输合同,合同总量不低于8000吨,必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单复印件做为业绩证明,合同应盖有骑缝章。
(4)报价人应具备运输风险防范能力和运输质量保障能力,购买货物丢失、损害等相关保险,能够承担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各类损失。
(5)报价人能开具国家认可的运输专用增值税发票。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