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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至加拿大转化厂产品运输服务(第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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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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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组织或非法人组织,其营业执照或其他经营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2)资质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船只需具备国际海运船舶具备承运放射性物质(第七类危险品)的国际海运资质;供应商需具备放射性物质(第七类危险品)的国际陆运能力;若存在跨国运输事宜,供应商需具有跨国际运输能力(供应商需自拟承诺书,承诺具备上述资质条件);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20.1.1至今)至少具有一项第七类危险品国际运输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若提供合同为外语,需提供中文翻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包含但不限于拥有专业级别的站点及经验丰富的人员,有专门的风险、应急管理团队,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要求的安全保障)、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请自拟格式的承诺书);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失信记录(提供近1月内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或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如为境外供应商或在上述系统查询无结果的,提供承诺书);
发布媒体:交通运输采招网(http://www.yscz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