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卤水净化散装纯碱罐车运输服务(二次)询比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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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资质,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至少拥有2辆与经营业务相适应且符合技术规格检测合格的自有运输车辆、和配备合格的驾操人员。(提供车辆明细表及行驶证复印件,提供驾操人员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保障要求:承诺在服务期内为所提供的车辆购买全面的保险。(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中标后出示保单)
(4)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运输项目的业绩。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运输方面类似服务项目合同的复印件,以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所提供的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提供查验,如无法查验,则视为不合格业绩)。所需材料缺一不予认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合同金额和服务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