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10-68636066
172 7675 4098 156 1156 6180
井煤短途搬倒运输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年09月19日 |
招标文件: | 您暂无下载权限 |
会员状态: |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如果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 |
(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车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国六及以上的车辆。且车辆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运输车辆的证明资料,自有的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租用的须提供有效的租用合同);
(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供应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运输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