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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散盐公路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 2025年07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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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没有被处于暂停营业、全部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等情况(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4台以上(含4台)自有运输车辆用于本项目,要求车辆必须为国五以上环保标准的重型自卸半挂牵引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挂车和车头都提供)、车辆环保证明、车辆照片等复印件,挂车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重型自卸半挂车,车头行驶证上车辆类型须为:重型半挂牵引车;提供车辆所有人证明即登记、注册为投标人公司所属车辆;租赁、协议、个人等车辆不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另投标人可提供承诺书一份按照上述要求中标后15天内购置到位);
5.投标人须具备24小时全天候(含法定节假日)的在途管控和运输服务能力,保证24小时服务及服务质量(须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GPS在途运输管理系统,具备完善的在途运输可视化和货车位置、轨迹实时查看及回放功能(须提供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后期须提供专用账号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