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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吸污车采购项目(三次)

来源:时间:2021-03-16

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吸污车采购项目(三次)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XQZC2020-027号批准招标,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0-027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吸污车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内容:吸污车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

采购范围:设备制造(采购)、包装、运输、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供 货 期: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调试;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采购预算:80万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具有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参与投标产品被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且在有效期内;具有“3C”认证,能在车辆管理部门上牌过户、年检;

2.本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2.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拒绝“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拒绝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有效网页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7日至2021年03月23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方式:现场报名

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3C”认证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现金5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4月0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31-81330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联 系 人:石工

联系方式:0431-8054943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电话:0431-81335709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供货、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友情提示】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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